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3浏览次数:2039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的需要。为加强我院各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成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根据我院党委《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推优细则:

  一、 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

  1、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面向广大团员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按团委要求,坚持每月组织团员认真学习理论一次,或组织团员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工作等,努力为团员青年营造一个奋发向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良好政治氛围。

  2、各级团组织要主动了解团员,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团员,鼓励他们申请入党。对要求入党的团员,通过班级成立党章学习小组,年级成立党章学习班的形式(由班团支部委员会负责党章学习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由各年级负责联系培养的党员老师亲自进行辅导),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章教育,以帮助要求入党的团员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素养,为“推优”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各级团组织要鼓励和支持广大要求入党的团员参加党校学习,从中得到比较系统的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使团组织“推优”工作和党的发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要求入党的团员考察

  1、各级团组织在做好对团员培养教育的基础上,一定要坚持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

  2、对要求入党的团员,各级团组织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问题,设立相应的个人“推优”培养考察档案,做好记录,并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

  3、各级团组织要经常向学院团委汇报要求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考察的意见,对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学习刻苦,成绩较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各团支部应及时报学院团委向党组织推荐,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考察。

  三、“推优”对象的条件

  凡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我院团员青年,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1、自觉地加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来指导自己的言行,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2、积极参加班级党章学习小组及学院党校培训班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知识,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能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联系同学,在政治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纯正,递交申请书后,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

  4、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与同学互教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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