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þ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þ 达标 ¨ 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þ 达标 ¨ 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þ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23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þ未达标 | 实有 6 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þ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5 个 |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þ 达标 ¨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þ 达标 ¨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þ 达标 ¨未达标 | ||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þ 达标 ¨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þ 达标 ¨未达标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þ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未召开,预计2020年12月召开。 |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þ 达标 ¨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þ 达标 ¨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þ 达标 ¨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þ 达标 ¨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þ 达标 ¨未达标 | ||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þ 达标 ¨未达标 |
二、《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章程》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2018年6月23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简称“陕铁院学生会”或“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陕铁院学生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陕铁院学生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织。
第四条 陕铁院学生会的宗旨: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第五条 陕铁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积极配合校党委、行政部门开展活动。
(二)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做好党政部门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要求和意见;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合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第六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一)各级学生会组织应定期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及时请示与汇报工作。
(三)各级学生会组织都要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册,承认本章程的学生均为陕铁院学生会的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学生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二)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三)有参加学生会的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改革。
(二)刻苦学习,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校规章,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校誉。
(四)支持和配合学生会开展活动。
(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陕铁院学代会”或“学代会”)是陕铁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一)陕铁院学代会召开周期不超过两年,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召集和筹备。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上级学联和学校党委批准。
(二)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三分之二总数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三)在召开学代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简称学代会筹委会),其成员主要由学生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四)学代会行使的主要职权:
1.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和主席团。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5.征集、汇总提案,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
6.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陕铁院学委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一)学生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合议制。
(二)学生委员会委员由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三)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2.修订学生会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3.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
4.审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
5.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筹备学代会。
7.审议各部门工作汇报,考核各学院学生会工作。
8.监察学生会大型活动、财务状况等事务。
9.其他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交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陕铁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至5人。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主席团职责是:
(一)执行学生委员会的决定,对学生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二)任免校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在主席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四)代表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进行对外活动。
第十三条 陕铁院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学生会办公室、宿管部、生活部、体育部,各学院学生会为校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各班级班委会为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陕铁院学生会主席团聘任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四章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
(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院党总支、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帮助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各学院学生干部调整要报校学生会备案。二级学院学生会委员在全院同学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
(三)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要坚持开展适应大学生特点的多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二级学院学生会应执行学代会和校学生会的决议。二级学院学生会应保持校学生会的经常性联系,并积极主动地开展具有本院专业特色的各项活动。
(五)二级学院学生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三人,委员若干名组成,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相应设置组织机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学生委员会委员。
第十六条 班委会为本会基层组织,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任期一年。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院的各项工作方针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班里的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七条 学生会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会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不仅应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九条所规定的会员各项义务,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科学理论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带头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改革。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作风扎实,脚踏实地,多干实事。
(四)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地完成学生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学习优异,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不论是民主选举的还是任命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如申请退职,须写书面报告交上级部门,经批准可免除其职务。
第二十条 学生会有责任对工作完成不好的干部进行帮助提高,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干部可以免去职务。学生会干部在一学期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由所在学生会劝其退出;学生会干部因违纪受到学校(院)通报批评或处分,由所在学生会将其免职或撤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2.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和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须为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分别按照学院学生人数的0.15%产生,名额不足1人的学院按1人计算。
(二)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送至所在班级团支部审核。
2.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党委同意。在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组织面试,报校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计划于2020年12月召开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为切实作好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学生会,由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
二、经院党委同意,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学生会由25人组成,经各代表组推荐、讨论, 提出本届学生会候选人30名,候选人与应当选人的差额为5人,在正式会议上实行差额选举。
三、选举方法
1.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50名,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2.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票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填写辨认不清的,按无效票计算。
3.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号,如不同意的画“×”号,既不画“○”号又不画“×”号的视为弃权。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号。每一张选票的赞成票数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为废票。
4.选票上盖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印章方为有效。
五、选举结果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代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六、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2名,监票人8名,计票人16名。均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
七、投票前,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投票时,按监票人、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计票结果要有书面记录,监票人、计票人分别签名,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全体代表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
九、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团学干部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不断增强学院团学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加强团学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学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各级团学组织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团学干部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一条 团学干部的培养、选聘、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在党委学工部的统一领导、团委的指导下,各级团学组织具体执行并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申请报备。
第二条 各级团学组织要在上级党组织、同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团学干部管理、考核档案,详细记载团学干部工作情况。
第二章 团学干部工作要求
第三条 团学干部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要明确,做到勤奋刻苦,要学业优异、学有余力,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表率作用;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要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能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要克服官僚作风,要深入调查研究,要勇于承担责任。
第四条 团学干部要积极贯彻执行学院团委会、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共青团组织、学生会、指导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要架起密切联系师生的桥梁,发挥“纽带”作用。
第五条 团学代会休会期间,团学干部要认真征集团学代表的有关提案,承担下次团学代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六条 协助所在部门的指导教师开展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各团学组织办公室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理论学习会,指导各级基层团组织进行团日活动,做好记录与宣传;组织部要配合总支书记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新发展团员资料核查,团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实施等工作;宣传部要配合总支书记开展各项团日活动,做好团内活动策划、宣传等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要负责做好考勤、纪律、卫生等各项学生活动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将结果及时汇报指导教师;重大集体活动、文体竞赛应到场协助老师管理、指导。
第七条 各级团学干部要做好密切联系全院青年同学,扎实推进共青团、学生会、社团改革进程,做到“校—院—班”一体化建设,定期到所联系的团学组织中座谈调研,参加所联系组织的工作例会,并提出具体工作思路与建议。
第三章 团学干部的考核
第八条 对各级团学干部在校内工作期间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予以反映和鉴定,考核由党委学工部统一领导,团委、学生处、各系(院)党总支、团总支负责组织实施。团学干部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考核内容采取量化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和赋分办法见附件《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学干部工作量化考核体系表》。
第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团学干部总数的20%,量化考核分必须在85分以上;良好等级不超过团学干部总数的50%,量化考核分必须在75分以上;60分以下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条 团学干部考核程序
(一)每学期末,团委发布考核通知,各团总支、学生(分)会、社团在指导教师全程参与下进行述职评审,就工作履职情况赋分;同时按照考核量化体系中的各项指标,填写考核表。
(二)团委根据各团总支、学生(分)会、社团提交的团学干部量化考核评分,确定当学期团学干部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
(一)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后50%者;
(二)受到学院或系部纪律处分者;
(三)传播错误言论和不良思想者;
(四)工作懈怠,不积极整改者;
(五)群众评分在65分以下者。
第十二条 团学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的工作档案,并作为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
(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要求团学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科学发展观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
要求团学干部有极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全体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
要求团学干部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
要求团学干部严于律己、为人诚实、以身作则、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勇于开展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
要求团学干部在策划、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这是团学干部领导能力的主要标志。
2.组织领导能力
要求团学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动员能力
要求团学干部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协调能力
要求团学干部善于同干事以及同学交往,乐于帮助他人,做干部干事以及同学的朋友。
5.调研能力
要求团学干部能够深入到干事与同学中去,掌握干事或同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队的工作。
第十四条 考核办法
(一)建立《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档案》和《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团委会干部考核表》。
(二)每学期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减分的形式给予鉴定。
(三)学生会、团委会主席、副主席由学生处及相关部门考核,其他干部由主席团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分。
第十五条 团学骨干会述职评议制度
(一)团学骨干工作评议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共同组成;
(二)团学骨干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三)学生会、团委会建立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干部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六条 考核形式及考核等级
团学干部量化考核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 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20分为附加分,对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
第十七条 考核细则
(一)政治素质(20分)
团学干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干部培训和团组织生活,作风正派,言行得当,在重大事件面前是非观念清楚,在同学中起到正面影响作用,可记18-20分;平时不注重个人政治思想提高,言行不负责任,在同学中传播不当言语,是非观念不清楚,记0分,一票否决参评资格。
(二)考勤(10分)
1.值班
按各部门办公室《值日安排表》规定,旷到一次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团委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请假,病假扣0.5分,事假扣0.5分,扣完为止。
2.会议考勤
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迟到(10分钟内)一次扣1分,无故旷到者扣3分(迟到2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病假扣0.5分,事假扣0.5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3.活动考勤
学院组织的大型团学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5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学习成绩(10分)
每学期初提交本人上学期成绩单复印件。
1.团学干部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前50%者计6-10分。
2.学生会主席、各部部长、社团负责人要求成绩优良,同一学年两科及两科以上不及格者计0分。
(四)干部纪律(20分)
1.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言行举止得体,计5分;
2.团结同学,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计5分;
3.工作激情高、热情认真、态度谦和者计5分;
4. 遵守关于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的条款,违反者酌情扣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受到学院、系部点名批评及纪律处分者计0分。
(五)部门工作(20分)
1.团委要求上传下达的文件和精神,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重大活动(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必须提前向主席团、团委办公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着,扣4分。
2.团委办公室、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5分,迟交两天者扣8分,迟交三天者扣12分,超过三天者扣15分。
3.在具体工作中,不履行正当的程序,有强烈的本部门、本系部保护主义色彩者,工作时言语、方法、态度不适当者,视影响程度酌情扣5-10分;个人原因未按期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不执行具体工作者,扣8分;延误者酌情扣分。
(六)附加分(20分)
1.全体在校师生可随时监督团学干部的言行,参与对团学干部的述职考核工作;各级团学干部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为广大同学服务。每学期期末,对参评团学干部工作情况进行民意评定(部门内评定占30%,团委会、学生会、社联评定占30%,所在团总支评定占40%),评分在85以上者加10分,75分至84分者加6分,不足50%者不得分。
2.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获得市、省级以上荣誉者酌情加5-10分。获院级荣誉者加5分、系级加2分、班级加1分。
3.在校内外媒体、刊物公开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5-10分,有突出科研项目者加20分。
4.获奖学金者特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 分,三等奖加5分。
5.对共青团及团学组织改革、建设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分。
第四章 团学干部表彰
第十八条 对两学期考核均为优秀的团学干部,授予“先进共青团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以上各项除附加分外凡是出现0分者由团委向学工部申请并执行有关处理意见及决策。
第二十条 附加分加到满分为止,加分条件超出者不再加分。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及未尽事宜决定权归共青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所有;各团总支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构建党领导下的深入学生内部的团学组织格局。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2.加强校团委对校学生会的指导,特别是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的指导;3.逐步改进学校学生会管理模式,加强校学生会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联系与指导,探索实行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的制度。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侯峰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