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陕西省第五届中华职业教育 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300


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职业教育社百年社庆贺信精神,推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我校根据《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五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选拔参赛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

二、大赛目的

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践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搭建展现创新创业成果舞台,引导职业院校学生学习创业知识,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业能力。

三、赛事安排

(一)参赛对象

1、全校全日制在校生。

22021年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

3、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71日以后出生)。

(二)参赛方式

1、本届大赛由我校各团总支组织参赛,不接受个人组队申报。

2、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3-7名,其中1 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指导老师1-2 名。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赛,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

3、各参赛团队可在校内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

4、各团总支申报的项目不超过两项。

(三)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

2、各参赛项目,应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具有较好的创意、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参赛项目必须按照要求向团委提交全部资料,相关细节应作详细说明。

4、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5、凡不符合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赛程安排

97日(星期二)1600前将《陕西省第五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及项目PPT(按时长5分钟准备)发送至团委邮箱:sxritw@163.com

四、评审规则

参赛项目评审规则详见(附件2


未尽事宜或参赛咨询,由团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0913-2221176





附件1.陕西省第五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2.陕西省第五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