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08-30浏览次数:109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就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2.进一步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完成对重点整顿团支部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工作时间

20219月至11月中旬。

三、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不包含流动团员团支部和临时团支部。

四、工作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

1015日前,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清查团支部底数,更新“智慧团建”团干部信息,确保所有团支部运行机制顺畅;

1030日前,各团支部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填写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2),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并将自评表提交至学院团总支。

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重点整顿失去联络、不能正常运行的团支部,实现团的组织体系全覆盖,做到团支部底数清、情况明、活起来。

2.二级学院团总支复核认定

1115日前,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结合各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妥善保存对标定级材料,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以团总支为单位将汇总表(附件3)发送到团委邮箱sxritw@163.com

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团支部工作手册)、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3.校团委审查

11月底前,校团委将抽检各团总支的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并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审查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对标定级”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须妥善保存各团支部的对标定级自评表、团支部工作手册相关会议记录、述职记录、团员青年意见和党组织评价,以备审查。

五、评级标准

参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为:

星级

分值

标准

5星级

90分及以上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4星级

80—89

3星级

70-79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2星级

60—69

不予定级

60分以下

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六、工作机制

1.分级负责。团支部书记作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主动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接受指导,如实开展自评定级,同时应将“对标定级”工作程序如实详尽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二级学院团总支严肃考核,及时向团员青年公示对标定级情况;校团委开展动态抽查,进行指导督导。

2.评议考核。各级团组织通过“对标定级”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支部评星定级、书记述职评议制度,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对标定级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参考内容。

3.激励约束。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具备参评“优秀团支部”等团内荣誉资格,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5星级团支部方可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参评省级、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的团组织不得参评团内任何集体与个人荣誉。

4.细致统筹。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把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节点,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做好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在复核认定中,二级团委要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实事求是开展分数复核,并以此契机发现团支部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联系人:任佳迪

联系电话:0913-2221176

联系邮箱:sxritw@163.com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doc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doc

附件3.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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