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1至2022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1261

全校教职工: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根据学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现面向全校选聘20212022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应为中共党员;

    2.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身体健康;

    3.具有指导社团活动的专长和业务知识;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愿意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生社团做好规划,了解学生社团的现存情况、社员人数与活动举办情况,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营造良好的社团网络舆论氛围。考察与监督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培养、推荐与考核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与社团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

    3.指导教师要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指导社团拟定各项活动与工作计划和总结,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4.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时,监督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督促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向团总支、团委、社团隶属部门以及社团全体成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团委对学生社团账目的监督。

    5.指导教师应定期开展社团指导工作,每学期指导次数4-6次为宜,并做好PU平台社团活动初审工作。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其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活动,每次活动以PU平台完结数量为准,其余不计。

    6.指导教师每学期初、学期末向团委分别提交书面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选聘程序

    1.有意向的老师可根据现有社团(附件1)选择应聘,并填写《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于1012日前交至临渭校区S304团委办公室、高新校区A1213团委办公室。学校根据应聘人条件和社团实际情况选聘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学工部颁发聘书统一聘任。社团指导教师一年一聘(20202021学年已聘的指导教师,有意向续聘也需重新填写《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

    2.受聘期间,社团指导教师因故不能继续指导或考核不合格,学工部可另行选聘,且三年内不能参与社团指导教师选聘。

    3.指导教师工作补贴按指导社团工作次数计算,每次指导费用50元;所指导社团获评学院“十佳社团”或指导社团参加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的,每次指导费用60元。艺术教育中心教师指导艺术类社团工作补贴按应发费用的80%计算;如聘请校外高水平指导教师,其工作补贴标准可报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设立社团建设经费,指导教师工作补贴由团委按学期汇总后造表,由学工部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签后发放。

    5.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所指导社团获得“十佳社团”或“优秀社团”的,将被推荐评为“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和奖励。

    6.指导教师聘任后不能尽责者,或一学期指导社团活动次数不足4次,或未按要求提交计划总结者,或散布不正当言论、违反政治纪律言行,或社团成员对指导教师存在异议,理由正当、核实无误者,团委有权停发学期工作津贴并给予解聘,同时将处理情况报社团领导小组备案。

联系人:陈莎莎

联系电话:0913-2221176


学工部     团委

2021929


附件一:2021-2022学年注册学生社团一览表.docx

附件二: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