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汉
(1898-1927.04)
男,汉族
湖南江华人
李启汉出生于一户农家。曾就读于江华县高等小学堂、衡州府中学和长沙岳云中学。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以岳云中学学生代表身份,积极参加湖南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同年底,随毛泽东等赴北京进行驱逐湖南督军张敬尧的请愿活动。1920年夏,进入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俄文,并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成为最早的团员之一。曾同俞秀松、陈为人、罗亦农等一起,为组建全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做了大量工作。
不久,参加上海共产党发起组,并负责在工人群众中开展活动,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和开创工人运动的先驱之一。同年10月19日,发起成立广泛联系工人群众的机构中国工人联合会(又称中华劳动联合会)。
同时,在沪西小纱渡创办“工人半日学校”,后又改称“上海工人游艺会”,以游艺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工人参加工人运动。1921年7月,领导英美烟厂8000工人举行3星期的大罢工取得胜利。
同年8月,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干事,负责编辑机关刊物《劳动周刊》。曾结合斗争实践,发表《工友们,我们为什么要分邦》、《请看谁打败仗》等文章,强调工人阶级只有“结合产业的团体,联合相近的同业工友团体,进而联络全国、全世界的同业工友的团体”,“才能打胜仗,才可以求得真正的幸福和解放”。
1922年1月香港海员大罢工爆发后,组织上海海员和工人成立了“香港海员罢工后援会”,筹款援助罢工工人及家属。后又发动浦东日华纱厂工人和上海邮电大罢工,接连取得胜利。同年5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劳动大会。
6月1日,被前来查封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勒令《劳动周刊》停刊的上海租界巡捕房逮捕,并以“组织上海邮差大罢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刑3个月。刑满后,仍不释放,又被引渡到上海护军使署监禁,备受酷刑,直到1924年9月才获释。
邓中夏曾在《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中称:“我党坐牢最早最苦的同志,要以李启汉为第一人。”出狱后,改名李森,立即奔赴湖南锡矿山、水口山等地,继续从事工人运动。
1925年5月,出席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当选为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部长。同时,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五卅”惨案发生后,参与领导香港、沙面工人大罢工。
6月省港罢工委员会成立时,任罢工委员会执行委员,兼党团副书记、干事局局长和财政委员会委员。在省港罢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为全国总工会代表致开幕词,指出这次罢工“不是如从前仅为香港与广州工友自身之经济利益的斗争,乃为中华民族之独立解放而奋斗之政治的斗争”。
接着,参与制订《省港罢工委员会章程》,进行整顿和统一各工会组织的工作,并在《工人之路》上发表题为《为何要统一工会》、《职工运动及工人与工会》、《工会的基础》等文章。
同时,还对省港几十万工人的日常生活作了周密安排。北伐战争开始后,还曾和邓中夏、苏兆征等发动省港罢工工人支援北伐,为坚持了1年零4个月震惊中外的省港大罢工的最终取得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1927年3月,任省港罢工委员会党团书记。同年4月,在广州“四一五”反革命事变后,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后杀害。